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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实验室科技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2015年各地方和部门积极开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工作,在制定政策法规、创新管理制度、探索开放共享机制、研究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后补助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是全面完成《意见》所确定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时期,为深入推动《意见》的落实,现将2016年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
《意见》明确要求,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须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在线服务平台,并统一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公开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办法和使用情况,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目前,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1.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
各地方、部门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平台建设规范》)组织推动所属管理单位自行建设在线服务平台;管理单位也可直接利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供的系统模版建设在线服务平台。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并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发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制度及实施情况,公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分布、利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等信息。
2016年6月底前,管理单位必须完成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各地方、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2.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
各部门指导督促所属的管理单位,按照对接接口说明文档,将已建成的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加快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各地方所属的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应先与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共享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再通过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未建有省级管理平台的地方,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可直接接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各部门、地方可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管理模块,对所属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情况进行管理。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立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监督。
2016年7月底前,省级管理平台、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必须完成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
二、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的补充完善和报送
管理单位要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单位数据报送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数据报送规范》)的要求,报送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具体方式如下:
1.各地方、部门组织所属管理单位直接登陆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在线报送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
2.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数据已预先导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库,各部门、地方可组织管理单位下载并核对已具备开放服务条件的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信息,在补充完善后予以报送。
3.不在资源调查范围内且具备开放条件的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可采取自愿申报、择优加入的方式,登陆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2016年6月15日前,所有管理单位必须完成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的补充完善和报送工作,各地方、部门要加强督促和审核。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1.各地方、部门要严格对照《意见》和本通知要求,加快制定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管理单位建设在线服务平台,促进免税进口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考核评价和后补助机制。
2.各地方、部门要建立督察机制,加强对所属管理单位的检查督促。科技部也将成立督察组,赴有关地方和管理单位开展专项督察和抽查工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3.请各地方、部门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制定政策措施、补充完善和报送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建设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等任务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科技部,并同时填写“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有关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
4.对于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采取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四、具体事项说明
1.各地方、部门及所属管理单位登陆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账号和密码随本通知一并下发。
2.《数据报送规范》、《平台建设规范》、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接口说明文档、数据报送说明文档等可登陆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ins)进行下载。
各地方、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见》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要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特此通知。
联系单位:科技部基础司、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中心联系人:杨旭东、王晋、徐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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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8881511,58881465,58881467
技术支持:方梓仲、刘瑞、井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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